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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学协议 | ||||||
| 首先,对你被我校录取表示祝贺。 为加强教、学双方的合作,提高办学质量,减少不必要的纠纷,请你和你的家长认真研究本协议书的全 部条款,在协议书上签字,与学院一道严格履行本协议。 一、学院提供的教育属于全日制大学本科,学制四年。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,颁发军队普通高等教育本 科毕业证书(可上网查询)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,颁发学士学位证书,可报考军队院校或地方院校 的研究生。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穿军装,实行军事化管理,无军籍,不迁户口;毕业后自主择业。 二、学院每学年收取的学杂费(学费、住宿费、管理费),环境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两个专业均为 12000元,经济管理和法学两个专业均为11500元;教材文具代购费550元。第一学年费用还有:复查复试 费200元,营具押金200元,被服代购费1800元;计算机专业学生单机代购费5000元(不接受自备的计算机 )。以上这些费用,只能由学生直接向学院缴纳,否则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与学院无关。 第一学年各项费用,须在入学报到时一次性缴清;以后三年的费用,分别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周 内缴清。伙食费、医疗费、保险费等其他费用,学生自理。 三、学院应当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为学生提供正规的全日制教育,落实国家专业教学要求,并 把学生的党团发展纳入本单位的统一计划。学生须服从学院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而进行的管理,如 有违纪、违规行为或学习成绩不合格,学院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直至开除学生学籍。 四、学生中途退学的,复试复查费、教材文具费、被服费,以及计算机代购费不予退还;学杂费,自开 学之日起,每天扣除100元,余款退还;超过三个月,各类费用一律不退。中途入学后退学、擅自离校或被 学校开除学籍的,所缴费用一律不退。在校学习期间结婚、怀孕,或者谈情说爱、不思进取,影响恶劣的, 应当退学。 五、因学生自身愿因导致财产损失、伤、残或者死亡时,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;学生请假外出或放假期 间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后果,均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,学院亦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,学院与学生各执一份,自签章之日起生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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